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,确保各类档案材料的完整性,请各学院(部)、部门按照《杭州师范大学立卷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》(见附件1)进行科学整理组卷,将2022-2023学年教学档案于2023年12月24日前移交档案馆。照片档案归档要求参照附件2,音频、视频档案可刻制光盘移交,并提供音频、视频目录。
另请尚末移交以下材料的各单位也于2023年12月24日前移交档案馆:
1. 2022年度党群、行政、外事、科研、声像等档案;
2. 学院及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;
3. 学院各届各层次毕业生合影;
4. 其他年度尚未移交的各类综合档案。
档案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:
教学类档案联系人:邹铃(28865032,行政楼337)
党群、行政、科研和外事类档案联系人:张海燕(28861720,行政楼337)
声像类档案联系人:夏莲芳(28865969,行政楼339)
档案馆
2023年11月10日